5月7日至11日,司法部举办首次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培训班,图为培训班上课的情景。
140余人参与培训;全国公职律师超2.4万人,公司律师超4600人;司法部年内拟出规范性文件
5月7日至11日,一个特殊的培训班在杭州开班。
培训班学员是来自60多家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中央企业的140余名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这是司法部首次针对这两个群体开展的培训。
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与社会上的执业律师不同,他们供职于党政机关、国有企业,身份上首先是公务员和企业员工,不对社会提供有偿服务。但他们同样具有律师身份,参与所在单位的各种法律事务。
2002年,司法部决定开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工作。至今,全国共有超过8000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设立了公职律师,总数超2.4万人;1000余家国有企业中也有超过4600名公司律师。
其中,49家中央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17家中央企业开展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
在这样一个庞大的体量之下,如何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显得十分迫切。有参训学员反馈,司法部组织的首次培训针对他们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解疑释惑,十分“解渴”。
司法部也表示,今后将继续举办此类培训,并逐步完善培训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此外,司法部正在研究制定加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保障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发挥作用的规范性文件,预计年内正式出台。
新京报记者 王梦遥
3天半密集安排12项培训内容
开课前,收到通知的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新控股)的公司律师陈勇峰对培训“非常期待”。
去年10月,这家成立不到8年的中央企业开展公司律师工作。陈勇峰由此成为国新控股首批12名公司律师之一。
他先经过公司内部筛选,之后根据规定,带着法律执业资格证、劳动合同等材料到司法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司法部为其颁发了公司律师证书。原本的工作内容没变,但角色变了,用他的话说,“从过去在企业里从事法律工作,变成法治队伍中的一部分。是激励,但也对专业能力有了更高要求。”
为了让像陈勇峰一样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适应这种“更高要求”,在3天半时间里,司法部密集安排了12项培训内容。
学员们的“课程表”显示,培训以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社科院学部委员李林的专题讲座开篇,讲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理论贡献和实践意义。此后的课程更具体,涵盖企业经营决策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提升行政复议能力、合同起草审查的原则和方法、从中美贸易战看国际贸易争端新动向等内容。
授课老师既有司法部相关业务司的负责人,也有来自一线的资深律师。在“民告官”案件量激增,越来越多政府机关站上被告席的情况下,培训还请来审判一线的法官讲授行政诉讼实务和典型案例。
3天半下来,学员们直呼“过瘾”。在陈勇峰看来,培训不仅解渴,也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搭建了一个交流平台,“建了微信群,有100多人,大家都是在内部做法律工作的,遇到的问题有共性,不少人在群里交流。”
有授课教师来自审判一线
辽宁安行律所创始合伙人李宗胜是此次培训的授课老师之一。4月中旬,他接到司法部律公司的电话,对方希望他能在首次培训班上讲一节以合同起草审查为主题的课。
这对李宗胜来说不是难事,作为专门从事公司、合同领域业务的律师,他有多年培训授课经验,“给其他律师讲,主要讲社会上的合同审查和起草;但对他们来说,接触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类的合同要多一些,这类合同往往事关重大,要知道哪些地方容易出问题、出现瑕疵后怎么合法补救、如何降低甚至消除影响。”
因为公务员和企业员工的身份特点,和社会上的执业律师相比,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往往被认为诉讼经验不足。
陈勇峰向记者说起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比如碰到诉讼案件,如何从复杂材料中迅速理出法律关系、找到案件突破口。
这一问题在培训班上得到回应——北京市天同律所首席合伙人蒋勇在课上分享了诉讼可视化的方法,把诉讼材料中的法律事实、法律关系进行分解,然后用图表的方式体现出来,这样更便于观察和分析。
授课老师龙非来自审判一线,他的身份是北京市一中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他告诉新京报记者,自2015年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北京市一中院的行政案件量攀升至每年2000到3000件左右,其中70%的案件被告方为国家部委。
“主要讲行政执法中的问题和应诉技巧,比如行政执法中存在程序不规范,一些机关长期形成的惯例并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行政执法过程中证据收集、事实查明不充分;应诉时,一些公职律师因诉讼经验较少,准备诉讼材料和证据有所欠缺,在庭审过程中会比较被动”,龙非说,针对这些问题,他在课上也提出一些建议,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内部要形成更加完善、健全的应诉机制,从应诉材料的收集到流转到应诉准备,各部门应该更好衔接。
相关规范性文件拟年内出台
与社会上的执业律师不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日常工作涉及单位、企业法律事务的方方面面,包括审查管理合同、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修改、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
以中央国家机关公职律师首批试点单位之一证监会为例,目前全系统已有近700名公职律师。自2004年建立独立应诉制度以来,以证监会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就主要依靠内部公职律师出庭应诉,不再外聘社会律师。
对于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作用,司法部律公司相关负责人将其形象地概括为:依法决策的“智囊团”、规章制度的“把关人”、依法治理的“助推器”、法律风险的“防火墙”、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和普法宣传的“先锋队”。
在上述负责人看来,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也有社会执业律师无法比拟的优势。他们熟悉本单位、本企业、本行业的政策法规和工作实际,能结合本职工作提出更具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特别是他们不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不参与市场竞争,恰好能与社会律师实现功能优势互补、各有侧重。”
但在一些分析人士看来,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内嵌在机关企业,不免和社会上的执业律师有些脱节,在保持他们自身特点的同时,如何将其纳入律师管理体系,是要研究的课题。
证监会方面的公职律师也说,公职律师身份具有双重性,在履行公职律师职责的同时,也要接受所在单位或部门的行政上下级隶属管理,其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会受影响,履职独立性如何得到有效保障,也需要进一步研究。
司法部则在此次培训中释放了信号,称正在研究制定加强管理、保障其发挥作用的规范性文件,预计年内出台。
首次培训是需求也是契机
此前一系列重头文件的出台显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被提到了更为关键的位置。
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中提出,要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
2016年,中办、国办专门出台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其中很多具体安排都破解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在工作中的难题,比如他们可受所在单位委托,代表所在单位从事律师法律服务,在执业活动中享有律师法等规定的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和发问、质证、辩论等律师执业权。
从一组数据中也可看出这两个群体发展速度之快。
到2017年12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7000多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企开展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公职律师总人数达1.8万余人。但截至上月底,这一数据攀升至2.4万余人。公司律师也增加了800余人,从3800人增至4600人。
司法部回应新京报称,司法部组织首次培训意在提升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专业素养和实务操作能力,加强各单位业务交流和共性难点问题研究,推动完善科学规范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体制。
在陈勇峰看来,首次培训的出现也基于一种共识,“一个是全面依法治国和中办国办联合推进的大背景;另外,实践中有需求,从党政机关到国有企业,对依法行政、依法治企更重视了,都意识到这个问题很重要,在这种情况下,首次培训是水到渠成的。”